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安康市汉滨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要专题 >  正文
汉滨区经济贸易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(试行)
2007-07-02 09:07  文章来源:汉滨区经济贸易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                汉滨区经济贸易局
            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(试行)

  一、考评范围
  局机关各股室、全体工作人员、局党政正副职。
  二、考评内容
  1、股室工作(70分)
  2、精神文明(20分)
  3、协调配合(10分)
  三、考评办法
  1、各股室负责人与局领导签订当年目标责任书,把各股室基本职责,精神文明建设和协调配合为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  2、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,自查打分与集体评议,服务对象、社会评价、领导审定相结合。
  3、考核实行定量、定性相结合,对涉及经济目标的股室主要看经济指标完成情况;对涉及监督、指导、审批、审核职责的股室主要看服务质量和效率,对涉及单项目标和综合管理职责的股室主要看领导和社会评价。
  4、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主要由局考评委员会负责。
  四、评分办法
  1、目标责任制考核为100分值考核,按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。
  2、对各股室牵头的工作受中、省、市、区表彰的分别加5、4、3、2分;股室工作人员在中、省、市、区级报刊发表稿件者分别加5、4、3、2分。
  3、完不成或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,视情况酌情扣分。
  4、凡有参与黄、赌、毒事件被公安机关查处的、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、违犯计划生育的、实行一票否决。
  五、奖惩措施
  1、综合考评得分95分以上为一等奖;90-94分为二等奖;85-89分为三等奖。
  2、奖金:一等奖金额为本局职工(包括领导)年终奖金额的100%;二等奖在一等奖金额下浮10%;三等奖金额在二等奖金额下浮10%。奖金发给各股室负责人。
  3、对综合考评股室得分60分以下,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;个人考评60分以下的当年不能评为称职。


               汉滨区经济贸易局
              二00三年五月五日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汉滨区经济贸易局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    2007-07-02 09:05
汉滨区经济贸易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    2007-07-02 08:31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陕西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王发合 电话:029-87291591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国 华 电话:010-51651200-60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